2.
本標別土地無路可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本標別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 具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 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6.
本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 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有優先承買 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又若共有人對上開 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六、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 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