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1013-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3 段111號建物,土地上之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目前建物登記之納稅義務人為債務人,但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注意。1013-1地號 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土地上有他人建物,使用權源不明,如有設定地上權或租地建屋情 形,地上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本件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5.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0.
本件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 法,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 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 份,並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 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 未提出,投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