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稱137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加強磚造樓房、平房)坐落及空地。惟現在實際 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 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137地號為177建號之建築基地,故就土地利用及使用有無相關之限制,仍請應買人自行 查明。
5.
據地政人員稱315-3地號土地上有涼棚、小廟。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 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 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7.
據地政人員稱138地號土地為道路。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 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