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分管情形不明,歸義段
3.
436地號土地上有 門牌號碼屏東市歸國巷3之1號、23號等建物占用,歸義段434地號土地上種植檳 榔樹,占有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地上建物及檳榔樹不在拍賣範圍,請應 買人注意。
8.
434地號土地係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 地;歸義段
9.
436地號土地係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 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10.
本件土地合併拍賣,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 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而應買人仍應就其他未被優先承買地號土地買受,不得異議。又若有優先 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地上建物及檳榔樹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