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4仁5006D

花蓮縣壽豐鄉志新段10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5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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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萬
保證金:
11萬
總坪數:
97.8坪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97.8 坪
總現值:
64.6 萬
拍後增值:
12.6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花蓮縣 壽豐鄉 志新段 104地號,面積 1,615.9 m2,持分 1/5,52 萬
法院筆錄 (6)
1.
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為一袋地,上為雜木林,應買人請自行查 明注意。
3.
於核定拍賣條件時(115年3月26日),據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 分區記載為「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定區都市計劃案之農業區」,後續拍賣程序進 行中,使用地類別有異動之虞,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得執拍賣 通知未記載最新之使用地類別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
4.
本件分6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 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 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 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5.
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 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
土地增值 (1)
1.
花蓮縣 壽豐鄉 志新段 104地號
1,615.9 m2 × (1/5) × 2,000 元 - 52 萬元
= 1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24
3拍 不點交
329.2 坪 / 448 萬
2026/11/24
3拍 點交
200.9 坪 / 160 萬
2026/11/24
3拍 不點交
11.2 坪 / 80 萬
2026/11/24
3拍 不點交
0.5 坪 / 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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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坪 / 2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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