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5仁4511一

澎湖縣望安鄉望安一段169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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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0 週二 下午 02:3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萬
保證金:
2.4萬
總坪數:
23.1坪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23.1 坪
總現值:
8.7 萬
拍後增值:
-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澎湖縣 望安鄉 望安一段 1690地號,面積 442.4 m2,持分 1/7,8.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澎湖縣 望安鄉 望安一段 1877地號,面積 370 m2,持分 1/28,3.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3)
2.
1.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無三七五租約。 2.拍賣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3.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1主 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 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 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 受;標別3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 第1 項規 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4.本件拍賣部分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 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 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6.
本件不動產分4標:標別
7.
4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 高者得標。標別2不動產分別標價、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以出價最高者得 標。
土地增值 (2)
1.
澎湖縣 望安鄉 望安一段 1690地號
442.4 m2 × (1/7) × 1,000 元 - 8.5 萬元
= -2.2萬元
2.
澎湖縣 望安鄉 望安一段 1877地號
370 m2 × (1/28) × 1,800 元 - 3.5 萬元
= -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0
1拍 不點交
6.6 坪 / 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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