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助坤4840

臺南市學甲區學甲段87-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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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萬
保證金:
3萬
總坪數:
18.2坪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8.2 坪
總現值:
10.2 萬
拍後增值:
-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學甲段 87-5地號,面積 120 m2,持分 1/2,1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22日現場查封,據地政指界人員稱:87-5地號土地上部分為空地,一小部分為建物坐落,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 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3.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 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座落,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如有地上權或租地建 屋之情形,則地上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 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 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8.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拍賣之不動產如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 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與 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 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學甲段 87-5地號
120 m2 × (1/2) × 1,700 元 - 15 萬元
= -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1
2拍 不點交
44.8 坪 / 24 萬
2026/11/12
3拍 不點交
325.4 坪 / 24.9 萬
2026/11/12
3拍 不點交
109.4 坪 / 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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