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5二51051一

臺中市和平區佳陽段340-51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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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31 週四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5萬
保證金:
67.5萬
總坪數:
87.4坪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87.4 坪
總現值:
26 萬
拍後增值:
-199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中市 和平區 佳陽段 340-51地號,面積 237 m2,持分 1/1,216 萬
2.
臺中市 和平區 佳陽段 340-173地號,面積 4 m2,持分 1/1,1 萬
3.
臺中市 和平區 佳陽段 340-174地號,面積 48 m2,持分 1/1,8 萬
法院筆錄 (6)
2.
詳如備註欄所載。
6.
無抵押權設定。
7.
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有建物(和平區和平路二段佳陽新巷42 之1號),編號2土地為空地,編號3土地為巷道用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 後編號2土地按現況點交,其餘不點交。 六、編號1至3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須具有原住民身份者始得應買,投標時並 應同時檢附原住民身份證明文件置於投標書內投入票匭,違者投標無效。
8.
地上物所有權人如主張有優先承買權,應速檢具相關文件向本股陳報,並 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向民事法庭提起訴訟確認,並向本股陳報,逾期即依拍 定人聲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編號1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編號2土地為保護區、編號3土地為道路用 地。
10.
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 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土地增值 (3)
1.
臺中市 和平區 佳陽段 340-51地號
237 m2 × (1/1) × 900 元 - 216 萬元
= -194.7萬元
2.
臺中市 和平區 佳陽段 340-173地號
4 m2 × (1/1) × 900 元 - 1 萬元
= -0.6萬元
3.
臺中市 和平區 佳陽段 340-174地號
48 m2 × (1/1) × 900 元 - 8 萬元
= -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31
1拍 不點交
376.6 坪 / 76 萬
2026/12/31
1拍 點交
30.3 坪 / 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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