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慎46731

台南市六甲區trial

1拍 不點交 待拍
2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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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2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28萬
保證金:
5.6萬
總坪數:
15.4坪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6.4 坪
公告建坪:
15.4 坪
總現值:
11.7 萬
拍後增值:
-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5.4 坪
其他內容:
1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六甲區 龜子港段 410地號,面積 2,716 m2,持分 45/5760,2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台南市六甲區trial,建號 436,持分 33333/100000,8 萬
1層:153.01合計:153.01 (1層、住家用)
法院筆錄 (5)
2.
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上有數棟磚造平房。另依鑑價報告記載,查封之土地 上有數間建物,餘為道路。另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查訪函覆,查封之建物係債務人及 其家屬自行使用。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 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非本件拍賣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 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均不點交。
6.
均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7.
查封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建物,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 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又該建物若遭臺南市政府認定係違章建築物而遭拆除,拍定人應自 行負責,與本院權責無關。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 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9.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六甲區 龜子港段 410地號
2,716 m2 × (45/5760) × 5,500 元 - 20 萬元
= -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7
3拍 不點交
119.3 坪 / 3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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