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5庚22794

屏東縣來義鄉丹林段585-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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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24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萬
保證金:
10萬
總坪數:
85.9坪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85.9 坪
總現值:
9.4 萬
拍後增值:
-4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來義鄉 丹林段 585-1地號,面積 284 m2,持分 1/1,5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之屏東縣來義鄉丹林段585-1地號土地有臨路,該筆土地現部分面 積上有兩棟第三人所有之建物分別是「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號」、「屏東縣來 義鄉義林50之1號」,其中一棟是第三人「陳順欽」所有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 (建物門牌號碼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號),另有一棟是第三人「陳宥蓁」所有 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建物門牌號碼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之1號),依據卷內現 況調查筆錄記載,債權人陳稱上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建物門牌號碼「屏東縣來 義鄉義林50號」、「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之1號」為債務人卓浩宇占有使用,本 件土地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與應買人注意。
3.
依據本院職權查詢之房屋稅稅籍資料顯示,第三人「陳宥蓁」所有之未保 存登記建築物(建物門牌號碼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之1號),是前經債務人讓與 其所有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建物門牌號碼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之1號)予第三 人「陳宥蓁」,然第三人「陳宥蓁」未取得同屬債務人卓浩宇所有之屏東縣來 義鄉丹林段585-1地號土地,故第三人「陳宥蓁」與債務人卓浩宇間依據民法第 425條之1規定推定有租賃關係。
4.
上開第三人「陳順欽」、「陳宥蓁」所有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建物門牌 號碼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號、建物門牌號碼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之1號),均非 債務人卓浩宇之責任財產,故不在本次拍賣範圍,請投標人與應買人注意。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本件拍賣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與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 文件,否則應買無效。
9.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六、依據本院職權查詢之房屋稅稅籍資料顯示,第三人「陳宥蓁」所有之未保 存登記建築物(建物門牌號碼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之1號),是前經債務人卓浩 宇讓與其所有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建物門牌號碼屏東縣來義鄉義林50之1號) 予第三人「陳宥蓁」,然第三人「陳宥蓁」未取得同屬債務人卓浩宇所有之屏 東縣來義鄉丹林段585-1地號土地,故第三人「陳宥蓁」與債務人卓浩宇間依據 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推定有租賃關係,故第三人「陳宥蓁」依據民法第426條之 2及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對於本件拍賣之屏東縣來義鄉丹林段585-1地號土地有優 先承買權,如就第三人「陳宥蓁」是否有優先承買權發生爭議,應由拍定人另 提訴訟並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來義鄉 丹林段 585-1地號
284 m2 × (1/1) × 330 元 - 50 萬元
= -4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1 ~ 2027/2/10
應買 點交
183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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