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2智24363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50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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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5 ~ 2024/04/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2
保證金:
15
總坪數:
12.7
坪單價:
5.7萬/坪
持分地坪:
12.7 坪
總現值:
38.3 萬
拍後增值:
-3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淡水區 坪頂段 500地號,面積 447.1 m2,持分 1/14,55 萬
2.
新北市 淡水區 坪頂段 496地號,面積 142.4 m2,持分 1/14,17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9/21,總底價 110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2拍,2023/10/26,總底價 89萬,保證金 17.8萬,坪單價 7萬/坪,流標
3拍,2023/11/23,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一本件係應買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2年5月17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00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新北市淡水區三空泉13之
2.
13之2號建物及鐵皮車棚坐落;496地號土地上有同 區三空泉13號建物坐落等語。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 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於112年5月30日函復稱:
3.
496地號土地領有66淡農建 字第8137號建造執照(未領有使用執照)、69淡鎮使字第018號使用執照(69 淡農建字第015號建造執照),建築物用途為農舍,屬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 用地(含配合耕地)等語。請應買人留意。
4.
以上不動產公開徵求應買。
5.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0,000元。
6.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其建 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7.
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人應自行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淡水區 坪頂段 500地號
447.1 m2 × (1/14) × 9,100 元 - 55 萬元
= -25.9萬元
2.
新北市 淡水區 坪頂段 496地號
142.4 m2 × (1/14) × 9,100 元 - 17 萬元
= -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2拍 不點交
18.1 坪 / 16 萬
2024/5/22
2拍 點交
0 坪 / 13.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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