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別拍賣之763─2地號土地為空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本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係變更屏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107‧07‧
4.
第二種住宅區,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5.
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俟有關稅款繳納完畢後持憑繳納收據再行繕發書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