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2果68010

臺中市豐原區福德段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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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9 週四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1.2
保證金:
111.4
總坪數:
92
坪單價:
4萬/坪
持分地坪:
92 坪
總現值:
942.3 萬
拍後增值:
571.1 萬
蕭若穎
蕭若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豐原區 福德段 7地號,面積 666.6 m2,持分 456/1000,371.2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1/2,總底價 580萬,保證金 174萬,坪單價 6.3萬/坪,流標
2拍,2023/11/30,總底價 464萬,保證金 139.2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3拍,2023/12/28,總底價 371.2萬,保證金 111.4萬,坪單價 4萬/坪,停拍
停拍,2023/12/8,停拍
法院筆錄 (6)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標價,單獨拍賣。
3.
本件拍賣土地,據地政人員表示供道路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又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協議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不動產使用之法律 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另共有人員林市公所、吳○微、吳○炎有優先承買 權,惟其優先承買順序後於聲請人及相對人。如對優先承買權有所爭議, 應於本件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提起訴訟確認,並向本股陳報,則於優先 承買權訴訟確定後,再依確定判決結果通知拍定人、承受人或優先承買權 人繳足價款,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承受人及優先承買權人注 意。
4.
trial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土地無他項權利設定。
5.
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綠地用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計劃取得方式:徵收。  
6.
因本件係變賣共有物,聲請人及相對人均為共有人,均得應買或承受,除拍定人為聲請人及相對人外,聲請人及相對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 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或承受者,以抽籤定之。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豐原區 福德段 7地號
666.6 m2 × (456/1000) × 31,000 元 - 371.2 萬元
= 57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0.9 坪 / 12.8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15.6 坪 / 163.2 萬
2024/5/22
1拍 不點交
48.8 坪 / 236 萬
2024/5/23
3拍 不點交
3 坪 / 19.8 萬
2024/5/23
特拍 不點交
45.6 坪 / 186.4 萬
2024/5/23
特拍 不點交
19.2 坪 / 7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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