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2秋32039

臺中市大甲區薰風段91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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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8 ~ 2024/06/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4
保證金:
52
總坪數:
16.6
坪單價:
10.5萬/坪
持分地坪:
16.6 坪
總現值:
155.1 萬
拍後增值:
-18.9 萬
蕭若穎
蕭若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大甲區 薰風段 919地號,面積 55 m2,持分 1/2,87 萬
2.
台中市 大甲區 薰風段 920地號,面積 55 m2,持分 1/2,87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7,總底價 270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16.2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108.1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3拍,2024/3/27,總底價 174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1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
2.
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土地之使用分區均為都市計畫住宅區。
3.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4.
本件拍賣土地依查封筆錄記載有一棟一層樓建物坐落,懸掛臺中市大甲區鎮瀾街53巷28號、30號二個門牌。經查債務人94年繼承取得本件拍賣土 地,109年7月10日信託登記予第三人,復於112年1月9日塗銷信託登記。另 查債務人94年10月11日繼承取得上開30號房屋2分之1持分,並於109年7月6 日買賣移轉該持分與第三人,請應買人注意並自理。
5.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 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依本件拍賣 條件就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 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可能僅取得 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六、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部分,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 定人自理。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 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所有人如主張就 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應於本件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提起訴訟確認, 並向本股陳報,則於優先承買權訴訟確定後,再依確定判決結果通知拍定 人、承受人或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款,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 承受人及優先承買權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大甲區 薰風段 919地號
55 m2 × (1/2) × 28,200 元 - 87 萬元
= -9.5萬元
2.
台中市 大甲區 薰風段 920地號
55 m2 × (1/2) × 28,200 元 - 87 萬元
= -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3.3 坪 / 50.8 萬
2024/5/22
1拍 部分點交
74.7 坪 / 960 萬
2024/5/23
1拍 點交
55.9 坪 / 7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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