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2雲金職同353

雲林縣土庫鎮馬公厝段48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
  • 65 點閱
  • 0 列管
  • 2023/12/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5 ~ 2024/04/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
保證金:
1.6
總坪數:
5.5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5.5 坪
總現值:
26.1 萬
拍後增值:
18.1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85地號,面積 700 m2,持分 106/6400,5.1 萬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85-5地號,面積 886 m2,持分 55/7304,2.9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15,總底價 12.3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3/12/6,總底價 9.9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3拍,2023/12/27,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485─5地號土地東西向相鄰,相鄰界線南側有一條南北向之巷道,供人及機車通行,土地上有門牌號碼馬光路100之1號之磚造瓦頂平房及多間加強磚造
3.
三層樓建物。惟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陳報使用占有情形,由何人使用不明,上開地上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萬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5.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6.
第426條之
7.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公司定期通知到場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85地號
700 m2 × (106/6400) × 11,697 元 - 5.1 萬元
= 8.5萬元
2.
雲林縣 土庫鎮 馬公厝段 485-5地號
886 m2 × (55/7304) × 18,777 元 - 2.9 萬元
= 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不點交
37.6 坪 / 24.1 萬
2024/5/9
1拍 部分點交
670.9 坪 / 436.1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土庫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