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正42039

高雄市鳥松區大同段53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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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9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7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16.4
坪單價:
4.7萬/坪
持分地坪:
16.4 坪
總現值:
114.1 萬
拍後增值:
3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鳥松區 大同段 532地號,面積 177.4 m2,持分 1/8,35.9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鳥松區 大同段 537地號,面積 69.2 m2,持分 1/12,10.3 萬
(道路用地 )
3.
高雄市 鳥松區 大同段 549-1地號,面積 52.8 m2,持分 1/2,30.8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2/12,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9.1萬/坪,流標
2拍,2024/1/16,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7.3萬/坪,流標
應買,2024/2/29~2024/5/28,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5.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2年8月4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532地號土地係?埔路15 巷之巷道、537地號土地係?埔路20之1號前道路,549-1地號土地上有一無門牌 紅磚、鐵皮建物,係計劃道路。據債權人於民國112年8月15日具狀陳報稱,查 標的大同段
2.
537地號現為道路用地;大同路549-1地號上有一無門牌建物坐 落,另經詢問鄰人,其表示不認識債務人,不知建物係何人使用。惟實際使用 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 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549-1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 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 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 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549-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 交。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 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鳥松區 大同段 532地號
177.4 m2 × (1/8) × 21,000 元 - 35.9 萬元
= 10.7萬元
2.
高雄市 鳥松區 大同段 537地號
69.2 m2 × (1/12) × 21,000 元 - 10.3 萬元
= 1.8萬元
3.
高雄市 鳥松區 大同段 549-1地號
52.8 m2 × (1/2) × 21,000 元 - 30.8 萬元
= 24.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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