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晴83722甲

桃園市觀音區過溪段145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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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4/3/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6.2
保證金:
47.3
總坪數:
50.8
坪單價:
4.6萬/坪
持分地坪:
50.8 坪
總現值:
142.8 萬
拍後增值:
-9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過溪段 145地號,面積 168 m2,持分 1/1,236.2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5)
1拍,2023/12/20,總底價 410萬,保證金 82萬,坪單價 8.1萬/坪,流標
2拍,2024/1/24,總底價 328萬,保證金 65.6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3拍,2024/2/21,總底價 262.4萬,保證金 52.5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應買,2024/3/1~2024/5/31,總底價 262.4萬,保證金 52.5萬,坪單價 5.2萬/坪,停拍
停拍,2024/3/7,停拍
法院筆錄 (4)
1.
依查封筆錄及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45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惟是否有符合 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俾決定是 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
2.
以上情形係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不動產之所在位置,並依現場觀察所得之 狀況所作成,至於不動產實際之位置、其上究有無建物或其他工作物或其 他之物占用,仍應依地政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於投標前自行查明,拍 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3.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 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撤銷超額部分之拍定。又債務人應 自行注意並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過溪段 145地號
168 m2 × (1/1) × 8,500 元 - 236.2 萬元
= -9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5
1拍 不點交
5.8 坪 / 35.4 萬
2024/5/23
1拍 不點交
4.4 坪 / 9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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