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服38047二

高雄市杉林區司馬路74巷10之1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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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6 ~ 2024/06/25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8.4
保證金:
7.7
總坪數:
11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公告建坪:
11 坪
總現值:
9.4 萬
拍後增值:
-19.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1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司馬段 326地號,面積 85.8 m2,持分 1/2,28.8 萬
建物 (2)
1.
高雄市杉林區司馬路74巷10之1號,建號 17,持分 1/4,6.4 萬
一層:49.97二層:49.97合計:99.94 (二層樓加強磚造)
2.
高雄市杉林區同上建物之未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78,持分 1/4,3.2 萬
三層:45.88合計:45.88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2/19,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2拍,2024/1/23,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4.4萬/坪,流標
3拍,2024/3/19,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民國112年7月7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界稱326地號上有司馬路74巷10號、10之1號房屋坐落。10 號及10之1號房屋內部相通,無法確認10號與10之1號房屋分界,經比對稅籍資料,17建物未包含 樓梯。在場人稱現由共有人居住使用。
2.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六、土地及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trial件標的一併買受, 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又如土地及建物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 104條,使土地及地上房屋所有權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土地及建物均為共有人之優先承買 權,應優先於其他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 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杉林區 司馬段 326地號
85.8 m2 × (1/2) × 2,200 元 - 28.8 萬元
= -19.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4
2拍 不點交
88.5 坪 / 20 萬
2024/5/14
2拍 不點交
68.9 坪 / 3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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