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戊53680一

彰化縣社頭鄉東興段20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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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3.4
保證金:
12.7
總坪數:
35.4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35.4 坪
總現值:
105.3 萬
拍後增值:
41.9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207地號,面積 123.7 m2,持分 1/2,33.5 萬
2.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208地號,面積 110.2 m2,持分 1/2,29.9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3/12/13,總底價 123.7萬,保證金 24.7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2拍,2024/1/10,總底價 99萬,保證金 19.8萬,坪單價 5.1萬/坪,流標
3拍,2024/1/31,總底價 79.2萬,保證金 15.8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應買,2024/2/5~2024/5/4,總底價 79.2萬,保證金 15.8萬,坪單價 2.2萬/坪,停拍
停拍,2024/4/11,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2筆土地相鄰,編號2土地部分為巷道(忠勇街100巷)部 分有圍牆及種植果樹地,編號1土地則為巷道(忠勇街100巷)。惟其實際情形仍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出價總額最高者得標(應按編號逐宗 標價,並統計總金額)。
3.
土地之使用分區,編號1土地為社頭鄉都市計畫人行步道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編號2土地為住宅區。
4.
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 六、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5.
本標與他標按標別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執行稅費、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他標雖達底價,不予拍定,縱經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之。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207地號
123.7 m2 × (1/2) × 9,000 元 - 33.5 萬元
= 22.2萬元
2.
彰化縣 社頭鄉 東興段 208地號
110.2 m2 × (1/2) × 9,000 元 - 29.9 萬元
= 1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
特拍 不點交
21.8 坪 / 39.1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65 坪 / 3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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