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日13

彰化縣社頭鄉社石段73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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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1
保證金:
6.4
總坪數:
65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65 坪
總現值:
47.3 萬
拍後增值:
15.2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社頭鄉 社石段 735地號,面積 1,586.1 m2,持分 25/2500,2.6 萬
2.
彰化縣 社頭鄉 社石段 736地號,面積 19,194.4 m2,持分 25/2500,28.2 萬
3.
彰化縣 社頭鄉 社石段 737地號,面積 702.7 m2,持分 25/2500,1.3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0,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735地號為四面圍牆之養殖池;
2.
737地號混合使用,現種植水稻、芭樂、景觀苗木;債權人代理人稱標的物為共有人使用。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整體以約7公尺鴻門巷13弄出入(巷道與標的間有間隙一條約4至5公尺水溝)。嗣債務人陳報本件無分管契約且遭不明人士佔用。
3.
以上等情,法院及本公司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地上物、作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5.
優先承買權:
6.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
7.
土地上之承租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執行法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耕作包括漁牧)。
8.
本件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另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
9.
737地號土地謄本記載,已提供興建農舍,基地坐落社頭鄉山腳段1454地號。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請應買人注意。
10.
依土地謄本所示拍賣標的尚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社頭鄉 社石段 735地號
1,586.1 m2 × (25/2500) × 2,200 元 - 2.6 萬元
= 0.9萬元
2.
彰化縣 社頭鄉 社石段 736地號
19,194.4 m2 × (25/2500) × 2,200 元 - 28.2 萬元
= 14萬元
3.
彰化縣 社頭鄉 社石段 737地號
702.7 m2 × (25/2500) × 2,200 元 - 1.3 萬元
= 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3
3拍 不點交
9.1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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