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恭44020

高雄市橋頭區仕興段44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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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4.6
保證金:
29
總坪數:
7.9
坪單價:
18.4萬/坪
持分地坪:
7.9 坪
總現值:
104 萬
拍後增值:
-4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444地號,面積 31 m2,持分 1/4,42.6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447地號,面積 29 m2,持分 1/8,20 萬
(住宅區 )
3.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452地號,面積 117 m2,持分 1/8,8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0,總底價 282萬,保證金 56.4萬,坪單價 35.9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225.6萬,保證金 45.2萬,坪單價 28.7萬/坪,流標
3拍,2024/3/20,總底價 180.6萬,保證金 36.2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7~2024/6/26,總底價 180.6萬,保證金 36.2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土地於民國112年8月18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此3筆土地上有數 棟建物,門牌號碼為高雄市橋頭區仕平路26-
2.
32號;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 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土地上有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 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 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444地號
31 m2 × (1/4) × 40,000 元 - 42.6 萬元
= -11.6萬元
2.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447地號
29 m2 × (1/8) × 40,000 元 - 20 萬元
= -5.5萬元
3.
高雄市 橋頭區 仕興段 452地號
117 m2 × (1/8) × 40,000 元 - 82 萬元
= -2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2拍 不點交
1.5 坪 / 29.6 萬
2024/5/21
特拍 不點交
1.1 坪 / 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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