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助甲969一

雲林縣林內鄉頂庄段25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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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0 ~ 2024/06/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5.6
保證金:
53.2
總坪數:
1,037.4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037.4 坪
總現值:
308.3 萬
拍後增值:
4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林內鄉 頂庄段 253地號,面積 19,836.2 m2,持分 4125/23860,265.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7,總底價 415萬,保證金 83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332萬,保證金 66.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265.6萬,保證金 53.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標別拍賣之253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土地上有農作物, 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且作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253地號土地不點 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3.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4.
本標別拍賣之253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六、本標別拍賣之253地號之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 展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5.
本標別拍賣之253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 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 買。
6.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trial、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標別拍賣之不動 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 之費用。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林內鄉 頂庄段 253地號
19,836.2 m2 × (4125/23860) × 899 元 - 265.6 萬元
= 4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105.8 坪 / 1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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