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慎20908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26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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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1.9
保證金:
18.4
總坪數:
1,045.8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045.8 坪
總現值:
137.1 萬
拍後增值:
4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未數值化
吳宜旋
吳宜旋
法拍專員
經紀業:百家亞太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僑路27-1號8樓-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8)
1.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264地號,面積 1,358 m2,持分 1/32,3.8 萬
(未數值化 )
2.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38地號,面積 9,243 m2,持分 11/330,11.2 萬
(未數值化 )
3.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42地號,面積 13,564 m2,持分 11/330,11.2 萬
(未數值化 )
4.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48地號,面積 4,248 m2,持分 11/330,3.8 萬
(未數值化 )
5.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81地號,面積 34,850 m2,持分 11/330,28.4 萬
(未數值化 )
6.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86地號,面積 37,478 m2,持分 11/330,30.8 萬
(未數值化 )
7.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87地號,面積 3,700 m2,持分 11/480,2 萬
(未數值化 )
8.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93地號,面積 752 m2,持分 11/480,0.7 萬
(未數值化 )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3,總底價 148萬,保證金 29.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4/1/31,總底價 125.9萬,保證金 25.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107.6萬,保證金 21.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1~2024/6/20,總底價 107.6萬,保證金 21.6萬,坪單價 0.1萬/坪,停拍
停拍,2024/4/8,停拍
法院筆錄 (7)
1.
據112年9月8日查封筆錄之地政人員指界稱:如以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街10 之3號房屋為基準,264地號土地位於南方約490米,438地號土地位於西北 方約410米,442地號土地位於西方約740米,448地號土地位於西南方約605 米,481地號土地位於南方約1250米,486地號土地位於西南方約525米, 487地號土地位於西南方約375米,493地號土地位於西南方約285米。以上 土地均為雜樹林,且無路可達。又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實際情形 應以地政機關實地鑑界之位置為準。又本標別土地因多為雜樹林,且無路 可達,致地政及本院人員無從實際進入標的土地全部查看,故本件各標的 上之實際佔有使用狀況,投標人仍應自行前往查明釐清處理(查明有無如 墳墓、倒塌建物、嫌惡設施等),如有則拍定後應自行處理移除事宜,請 投標人注意。
2.
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應有部分,另查無債務人佔有部分,故拍定後 不點交。另共有人間是否確有分管約定及分管情形不明,投標人應於投標前自行查明處理,且得標後應自行處理分管相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法院處理,請投標人注意。又如非共有人拍定(應買、承受),共有人 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僅得就其共有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且主張有優 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又共有人之優先承買主張 不得對抗其他具物權性質之優先承買權。另拍定(應買、承受)人須待全 體共有人經通知而不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方得確定拍定,期間可能耗時尚 久,請投標人注意。
3.
又共有人雖有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 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又主張優先購買之 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 (應買、承受)人就該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拍定(應買、承受)人就拍賣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無物之瑕疵擔保 請求權,故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前應務必親自再行前往查明釐 清,投標(應買、承受)人嗣後不得再以標的物有此等瑕疵或其他相關問 題,要求撤銷拍定(應買、承受),請投標(應買、承受)人注意。
5.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依據不動產登記謄本記載):無。 六、另據新北市政府函文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一般保護區,惟實際使用分區及目前使用之現況如何,及其使用開發上是否受到相 關土地法、都市計劃法、區域計畫法、民法、山坡地保育條例及其施行細 則、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都市 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國家公園 法、建築法、或其他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相關法令規範之限制,投標人應 自行查明釐清,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之標的是否業經協議價購?將來是否將被徵收?是否為公共設施 保留地?是否為法定空地?如為法定空地是否有約定專用?或是否有其他 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以上各項均有不明,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 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
7.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 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 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土地增值 (8)
1.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264地號
1,358 m2 × (1/32) × 1,300 元 - 3.8 萬元
= 1.7萬元
2.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38地號
9,243 m2 × (11/330) × 530 元 - 11.2 萬元
= 5.1萬元
3.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42地號
13,564 m2 × (11/330) × 370 元 - 11.2 萬元
= 5.5萬元
4.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48地號
4,248 m2 × (11/330) × 370 元 - 3.8 萬元
= 1.4萬元
5.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81地號
34,850 m2 × (11/330) × 370 元 - 28.4 萬元
= 14.6萬元
6.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86地號
37,478 m2 × (11/330) × 370 元 - 30.8 萬元
= 15.4萬元
7.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87地號
3,700 m2 × (11/480) × 370 元 - 2 萬元
= 1.1萬元
8.
新北市 貢寮區 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493地號
752 m2 × (11/480) × 530 元 - 0.7 萬元
= 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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