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不動產分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 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 銷。
2.
103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編號
3.
3土地上有建物3棟,部分 空地上放置資源回收物,編號4土地部分道路,部分建物之雨遮,編號
4.
6土地 部分建物,部分空地,部分鐵製棚架占用,查封後,據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編 號
6.
6土地上部分道 路,車棚、水泥圍牆及空地,部分土地上有建物坐落,上開建物、車棚、圍 牆、鐵製棚架等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 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不動產分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 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 銷。
8.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 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 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 買或承受。若由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如符合土地法第一0四條規定,有優先 承買權。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