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088地號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112年1月13日現場指界、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071地號為民權街一段,是道路用地;
4.
1085地號位於電線桿編號530085號東方約
6.
1088地號位於電線桿編號530085號東南方約
7.
134公尺,無路可達,為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8.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10.
1088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或承受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
11.
1088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