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菊20852

高雄市大樹區坪頂段376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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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2
保證金:
5.7
總坪數:
6.9
坪單價:
4.1萬/坪
持分地坪:
6.9 坪
總現值:
14.1 萬
拍後增值:
-1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坪頂段 376地號,面積 829 m2,持分 1/80,12.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大樹區 坪頂段 377地號,面積 989.6 m2,持分 1/80,15.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9,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8萬/坪,流標
2拍,2024/1/30,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6.4萬/坪,流標
3拍,2024/3/12,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1萬,坪單價 5.1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2~2024/6/21,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1萬,坪單價 5.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於民國112年4月25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編號1土地其上有井腳路 134號、133號及135號建物,其餘為空地;編號2土地其上有井腳路132號、134之1號建物,其餘為空地。另據鑑價報告所載,部分為私設巷道使用。惟實際使 用及建物坐落、占用權源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 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 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 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 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 意。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 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 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 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 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 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編號
8.
2土地使用分區皆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坪頂段 376地號
829 m2 × (1/80) × 6,200 元 - 12.8 萬元
= -6.4萬元
2.
高雄市 大樹區 坪頂段 377地號
989.6 m2 × (1/80) × 6,200 元 - 15.4 萬元
= -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1拍 不點交
7.7 坪 / 10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91.8 坪 / 70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5.6 坪 / 30 萬
2024/5/14
1拍 不點交
79.9 坪 / 80 萬
2024/5/21
3拍 不點交
963.6 坪 / 83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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