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2中金職日402

臺中市北屯區東光段16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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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7
保證金:
6.8
總坪數:
3.4
坪單價:
6.6萬/坪
持分地坪:
3.4 坪
總現值:
59.8 萬
拍後增值:
3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何棋澄
何棋澄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安鑫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西區市府路39號4F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北屯區 東光段 160地號,面積 1,349 m2,持分 84/10000,22.7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3,總底價 44.1萬,保證金 13.3萬,坪單價 12.9萬/坪,流標
2拍,2024/1/24,總底價 35.3萬,保證金 10.5萬,坪單價 10.3萬/坪,流標
3拍,2024/2/21,總底價 28.3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8.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依地政人員指界及前案拍賣公告記載,本件拍賣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第二種住宅區,無三七五租約,現況為「柳陽河畔華廈」之坐落基地(大廈一樓門牌:柳陽西街8─17號),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且建物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本件僅就土地拍賣,依據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之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北屯區 東光段 160地號
1,349 m2 × (84/10000) × 52,800 元 - 22.7 萬元
= 37.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7.4 坪 / 110.8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2.6 坪 / 64 萬
2024/5/8
2拍 點交
32.7 坪 / 26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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