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孟39342

彰化縣竹塘鄉新廣村光明路新吉巷30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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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2 ~ 2024/06/11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5.1
保證金:
1
總坪數:
4.3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4.3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增建坪:
4.3 坪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彰化縣竹塘鄉新廣村光明路新吉巷30號,建號 1106,持分 1/10,5.1 萬
地面層:142.95合計:142.95 (住家用)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6,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2拍,2024/2/6,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3拍,2024/3/5,總底價 5.1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院112年8月10日現場會測查封增建部份(即暫編1106建號)時,建物與31號房屋合併使 用,債務人家人在場稱債務人未居住於建物,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 注意查證現況。本件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建物占用之土地即竹塘段1965-19地號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該地號之法律關係不明, 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4.
增建部分即暫編1106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 求增減價金,亦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請求辦理保存登記,並應自行負擔依法拆除之風險。
5.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建物占用之基地即竹塘段1965-19地號土地所有權 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 之優先承買權。六、如建物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者,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鄰近待拍
2024/5/28
1拍 點交
230.3 坪 / 1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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