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金拍 112士金職二126

新北市淡水區賢孝段150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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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5
保證金:
6.1
總坪數:
16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16 坪
總現值:
36 萬
拍後增值:
5.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1504地號,面積 1,048.8 m2,持分 15/360,24.7 萬
2.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1507地號,面積 48.1 m2,持分 15/360,1.6 萬
3.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1508地號,面積 171.9 m2,持分 15/360,4.2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0,總底價 59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2拍,2024/1/31,總底價 47.2萬,保證金 9.5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3拍,2024/2/27,總底價 38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應買,2024/3/5~2024/6/4,總底價 38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前案於111年4月22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504地號土地上部分有門牌號碼公埔子14號之三合院、公埔子13號之1紅磚瓦屋及2棟無門牌之3層水泥建物占用,部分係雜木林;
3.
1508地號土地上有1棟無門牌之2層水泥建物及1層紅磚瓦屋占用。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及占用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優先承賣權之行使: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6.
土地上建物之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其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
7.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1504地號
1,048.8 m2 × (15/360) × 6,800 元 - 24.7 萬元
= 5萬元
2.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1507地號
48.1 m2 × (15/360) × 6,800 元 - 1.6 萬元
= -0.2萬元
3.
新北市 淡水區 賢孝段 1508地號
171.9 m2 × (15/360) × 6,800 元 - 4.2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3
3拍 不點交
1,685.7 坪 / 1,9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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