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2中金職同373二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段31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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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8 ~ 2024/06/0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
保證金:
0.9
總坪數:
0.6
坪單價:
7.5萬/坪
持分地坪:
0.6 坪
總現值:
14.5 萬
拍後增值:
10 萬
何棋澄
何棋澄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安鑫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西區市府路39號4F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豐原區 陽明段 318地號,面積 71 m2,持分 1/36,4.5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0,總底價 7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11.7萬/坪,流標
2拍,2024/1/31,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9.4萬/坪,流標
3拍,2024/2/27,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0.9萬,坪單價 7.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拍賣土地無他項權利設定,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拍賣土地使用分區:道路用地。
2.
據查封筆錄地政人員稱,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318地號土地坐落南陽路、自強南街口,為南陽路之道路一部分,供公眾通行使用。
3.
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間占有使用狀況及有無分管均不明,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4.
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
6.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萬伍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豐原區 陽明段 318地號
71 m2 × (1/36) × 73,700 元 - 4.5 萬元
= 10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0
特拍 不點交
122.2 坪 / 256.2 萬
2024/5/10
特拍 不點交
1 坪 / 358.4 萬
2024/5/22
1拍 不點交
48.8 坪 / 2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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