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2利44318

嘉義縣太保市埤鄉段17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得標 229.8萬
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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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9 ~ 2024/07/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9.8
保證金:
46
總坪數:
60.3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60.3 坪
總現值:
27.9 萬
拍後增值:
-20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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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太保市 埤鄉段 173地號,面積 398.7 m2,持分 1/2,229.8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4,總底價 358.9萬,保證金 71.8萬,坪單價 1,186.4萬/坪,流標
2拍,2024/3/6,總底價 287.2萬,保證金 57.5萬,坪單價 949.4萬/坪,流標
3拍,1922/4/10,總底價 229.8萬,保證金 46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不動產單獨拍賣。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2.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所指處現為雜草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與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出借,無分管契 約;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 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據鑑價報告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本件土 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惟實際使用分區情形及有無變更,請投標人於投標 前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定。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地震受創、墳墓、窪地 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太保市 埤鄉段 173地號
398.7 m2 × (1/2) × 1,400 元 - 229.8 萬元
= -20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特拍 不點交
4.4 坪 / 7 萬
2024/5/8
3拍 部分點交
306.5 坪 / 392.5 萬
2024/5/16
2拍 不點交
105.7 坪 / 1,01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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