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標的1945地號經地政指界為部分茶園,因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分管契 約,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08,000元。
3.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三七五耕地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後就其 優先承買權是否存在或得行使之範圍有爭議者,應由拍定人就此提起實體 訴訟以資解決,並須待訴訟確定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4.
本院業將查詢所得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 市計劃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 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 取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 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