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2孝9764A

花蓮縣新城鄉佳東段16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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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1 ~ 2024/06/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
保證金:
11
總坪數:
84.8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84.8 坪
總現值:
67.2 萬
拍後增值:
1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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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花蓮縣 新城鄉 佳東段 166地號,面積 3,826 m2,持分 1/45,1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花蓮縣 新城鄉 佳東段 167地號,面積 3,953.1 m2,持分 1/45,1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花蓮縣 新城鄉 佳東段 172地號,面積 1,609.9 m2,持分 1/15,2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4,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63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4/3/20,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3筆土地相鄰,未臨道路,現為水稻田,何人耕種不明,前開水稻並未一併查封拍賣,買受人應自理其權利義務之法律關係。
3.
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 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 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4.
本標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標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 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土地增值 (3)
1.
花蓮縣 新城鄉 佳東段 166地號
3,826 m2 × (1/45) × 2,400 元 - 16 萬元
= 4.4萬元
2.
花蓮縣 新城鄉 佳東段 167地號
3,953.1 m2 × (1/45) × 2,400 元 - 16 萬元
= 5.1萬元
3.
花蓮縣 新城鄉 佳東段 172地號
1,609.9 m2 × (1/15) × 2,400 元 - 20 萬元
= 5.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特拍 不點交
8.5 坪 / 22 萬
2024/5/21
3拍 不點交
15.7 坪 / 7 萬
2024/5/22
1拍 點交
65.9 坪 / 1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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