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亥30105四

屏東縣牡丹鄉高士段390地號

3拍 不點交 停拍 延緩執行
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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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4.1
保證金:
18.9
總坪數:
3,410.8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3,410.8 坪
總現值:
124 萬
拍後增值:
2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390地號,面積 22,551 m2,持分 1/2,94.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6,總底價 147萬,保證金 29.4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2拍,2024/3/5,總底價 117.6萬,保證金 23.6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停拍,2024/3/25,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該筆土地有臨路,現部分面積為雜木林,部分面積作為產業道路供通行使 用,此外有部分面積上有土地共有人李安琪所有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門 牌號碼:牡丹鄉高士路186號)。
2.
上開地上物(雜木林及土地共有人李安琪所有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均不 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意。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本件拍賣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否trial。
5.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本件拍賣土地之應 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 無效。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應買人注意山坡地保 育利用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6.
本件若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 停止拍賣,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390地號
22,551 m2 × (1/2) × 110 元 - 94.1 萬元
= 29.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409.8 坪 / 12.8 萬
2024/5/23
1拍 不點交
51.4 坪 / 2 萬
2024/5/23
1拍 點交
1,074.2 坪 / 36.6 萬
2024/5/23
1拍 不點交
153.2 坪 / 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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