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現況為休耕中農田,地政人員稱南側是否有小部分道路需鑑界方可確定。
3.
標的正面寬度為南側寬約176公尺,臨8公尺道路。
4.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880,0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聲請狀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以抽籤決定其得買受人。
5.
拍賣標的為農牧用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6.
拍賣標的為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底價由債權人依強制執行法第80-1條,指定拍賣底價,如未經拍定即依法公告應買三個月(無第二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