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勇43102

高雄市路竹區觀音段106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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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8 ~ 2024/07/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2
保證金:
5.7
總坪數:
9.2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9.2 坪
總現值:
57.3 萬
拍後增值:
2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觀音段 1066地號,面積 37.2 m2,持分 1/6,7.7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路竹區 觀音段 1107地號,面積 144.7 m2,持分 1/6,20.5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20.2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1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28.2萬,保證金 5.7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如備註。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2年8月11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66地號土地上有塑膠棚架、部分為空地,1107地號土地上有為半毀之磚造平房(門牌為大仁路 412號)及部分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 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 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 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 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1107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 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 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 決為準。
5.
110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觀音段 1066地號
37.2 m2 × (1/6) × 18,900 元 - 7.7 萬元
= 4萬元
2.
高雄市 路竹區 觀音段 1107地號
144.7 m2 × (1/6) × 18,900 元 - 20.5 萬元
= 2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2拍 點交
54.2 坪 / 52 萬
2024/5/14
2拍 不點交
4.5 坪 / 24 萬
2024/5/22
1拍 不點交
302.5 坪 / 454 萬
2024/5/22
1拍 不點交
19.5 坪 / 3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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