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5年8月30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位於校園圍牆外之一長條形農地,荒廢 無人使用,長雜草,嗣本院112年10月19日履勘現場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為雜木、雜草 地,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 限,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 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3.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據鑑價報告所附伸港鄉公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本件土地屬伸港(水尾地區)都市 計畫案(61年6月30日),使用分區為住宅區,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明。
4.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者,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