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暫編412建號建築物現由無人居住使用,拍定後點交。
2.
本件拍賣之暫編412建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或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商業區(變更屏東都市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 六、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 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