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1133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位於三峽安坑51之3號南方約 280公尺處,1189地號位於51之3號東南方約335公尺處;分別為山坡地保育 區農牧用地及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2.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 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 人注意。
4.
據樹林地政事務所函示,本件拍賣標的其中1133地號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 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 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於投標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