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trial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20-9地號為巷道、420-
2.
420-13地 號為空地。另依估價報告記載,420-
3.
420-13地號上有磚造圍牆及盆栽堆 放、部分為水泥空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 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 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應就全部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如對優先權之有無或優先權承買 之標的有爭執,均應以實體訴訟確認之。
5.
本件分2標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土 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六、無他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