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丙11018二

雲林縣二崙鄉新庄子段大北園小段420-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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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9 ~ 2024/07/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
保證金:
0.9
總坪數:
2.5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2.5 坪
總現值:
2.3 萬
拍後增值:
-2.1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二崙鄉 新庄子段大北園小段 420-9地號,面積 36 m2,持分 18/448,0.8 萬
2.
雲林縣 二崙鄉 新庄子段大北園小段 420-10地號,面積 18 m2,持分 1/4,2.4 萬
3.
雲林縣 二崙鄉 新庄子段大北園小段 420-13地號,面積 9 m2,持分 1/4,1.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2,總底價 6.7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4/3/14,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4/4/11,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0.9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trial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20-9地號為巷道、420-
2.
420-13地 號為空地。另依估價報告記載,420-
3.
420-13地號上有磚造圍牆及盆栽堆 放、部分為水泥空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 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 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應就全部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如對優先權之有無或優先權承買 之標的有爭執,均應以實體訴訟確認之。
5.
本件分2標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土 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六、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二崙鄉 新庄子段大北園小段 420-9地號
36 m2 × (18/448) × 2,800 元 - 0.8 萬元
= -0.4萬元
2.
雲林縣 二崙鄉 新庄子段大北園小段 420-10地號
18 m2 × (1/4) × 2,800 元 - 2.4 萬元
= -1.1萬元
3.
雲林縣 二崙鄉 新庄子段大北園小段 420-13地號
9 m2 × (1/4) × 2,800 元 - 1.2 萬元
= -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不點交
49.5 坪 / 1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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