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2板金職九456

新北市三峽區和平段959-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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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 ~ 2024/07/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0.8
保證金:
14.2
總坪數:
6.6
坪單價:
10.8萬/坪
持分地坪:
6.6 坪
總現值:
218.2 萬
拍後增值:
14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三峽區 和平段 959-1地號,面積 8.4 m2,持分 3/80,9 萬
(住宅區 )
2.
新北市 三峽區 和平段 964地號,面積 570.8 m2,持分 6/160,61.8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7,總底價 110.5萬,保證金 23萬,坪單價 16.8萬/坪,流標
2拍,2024/3/6,總底價 88.4萬,保證金 17.7萬,坪單價 13.5萬/坪,流標
3拍,2024/3/27,總底價 70.8萬,保證金 14.2萬,坪單價 1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2.
如由共有人應買拍定,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3.
如非共有人應買拍定,尚須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4.
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5.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6.
964地號土地,位於三峽區文化路152號起蜿蜒至和平街24之6號,上有數棟建物座落。
7.
959─1地號土地,臨964地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座落。
8.
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覆稱:拍賣標的係屬90峽使字第220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倘該使用執照所屬建物所有權人對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是否有欠缺或不足者,即有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所定優先購買權之適用,其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土地之共有人,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明。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9.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10.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萬捌仟元,如有二人以上表示願意買受者,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三峽區 和平段 959-1地號
8.4 m2 × (3/80) × 82,400 元 - 9 萬元
= -6.4萬元
2.
新北市 三峽區 和平段 964地號
570.8 m2 × (6/160) × 100,743 元 - 61.8 萬元
= 153.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3
1拍 不點交
31 坪 / 366 萬
2024/5/13
1拍 點交
7.5 坪 / 150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4.2 坪 / 101 萬
2024/5/20
1拍 點交
30.1 坪 / 1,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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