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本標執行標的所屬302地號上有壯圍鄉古亭路63號房屋後半部、63-1號房屋前半部坐落,且另有二棟未見門牌之房屋,與有一活動式車庫並種有少量短期蔬菜,其餘則為空地。
4.
本件標的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426-2條等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5.
本標執行標的所屬地號,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 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 本件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