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恭14432

苗栗縣竹南鎮公園段4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05.6
  • 100 點閱
  • 2 列管
  • 2024/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5.6
保證金:
21.2
總坪數:
3
坪單價:
34.8萬/坪
持分地坪:
3 坪
總現值:
50.7 萬
拍後增值:
-5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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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竹南鎮 公園段 46地號,面積 1,504 m2,持分 1/150,105.6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6,總底價 165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54.4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132萬,保證金 26.4萬,坪單價 43.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2年10月26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 之46地號有鐵皮圍籬,圍籬內有貨櫃、鐵皮屋占用,圍籬外有告示稱地上 權佔有人為盧辰台之字樣。惟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地上 物、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 決。
2.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拍賣之土地:
6.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 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7.
係拍賣應有 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
8.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 建物所 有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 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9.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 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竹南鎮 公園段 46地號
1,504 m2 × (1/150) × 50,600 元 - 105.6 萬元
= -5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3.4 坪 / 23.7 萬
2024/5/23
1拍 不點交
21.8 坪 / 10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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