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讓15364甲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段二小段68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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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19.2
總坪數:
22.6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22.6 坪
總現值:
70.4 萬
拍後增值:
-2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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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二小段 680地號,面積 1,347.2 m2,持分 1/18,9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1,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6.6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2年8月2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 封之680地號有數棟建物,餘面積為空地,其中一棟門牌為頭屋鄉中山路50 巷1號。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 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拍賣之土地:
6.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 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7.
係拍賣應有 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
8.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 建物所 有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 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9.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 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頭屋鄉 頭屋段二小段 680地號
1,347.2 m2 × (1/18) × 9,400 元 - 96 萬元
= -25.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不點交
974.1 坪 / 82.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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