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國光段65地號為原於地震中倒塌之雲門翠堤大樓之基地,其上現為空地,作停車場使用,何人占有使用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花蓮縣花蓮市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住宅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如有異動,拍定人不得執此為由, 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
5.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