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2中金職土145

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118巷31號等公共設施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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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9 ~ 2024/07/18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20
保證金:
64
總坪數:
12.2
坪單價:
26.3萬/坪
持分地坪:
6.8 坪
公告建坪:
12.2 坪
總現值:
103.2 萬
拍後增值:
-13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主建坪:
12.2 坪
其他內容:
13層
何棋澄
何棋澄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安鑫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西區市府路39號4F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北屯區 松茂段 1078地號,面積 4,762 m2,持分 47/10000,236.8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118巷31號等公共設施,建號 3403,持分 49/10000,83.2 萬
一層:1114.02 二層:221.61 三層:221.61 四層:221.61 五層:221.61 六層:222.11 七層:230.40 八層:230.40 九層:230.40 十層:230.40 十一層:230.40 十二層:230.40 十三層:147.52 屋頂突出物:470.20 地下層:3996.25 合計:8218.94 (共有部分、鋼筋混泥土造、13層)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500萬,保證金 100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400萬,保證金 80萬,坪單價 32.8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320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26.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1078地號土地查封時為社區大樓之基地,債權人稱原擔保品建物因921大地震拆除滅失;3403建號建物為社區之公共設施,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另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2.
因本件土地部分係建築基地,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8之5條第3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依前項規定有分離出賣之情形時,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前項情形,有數人表示優先承買時,應按專有部分比例買受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本件於調查、確認承買比例較需費時,請應買人注意。
3.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用地。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佰貳拾萬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北屯區 松茂段 1078地號
4,762 m2 × (47/10000) × 46,100 元 - 236.8 萬元
= -13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3拍 不點交
2.6 坪 / 19.1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2.6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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