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梅68009

高雄市美濃區美濃段二小段5839-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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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
保證金:
0.8
總坪數:
6.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6.1 坪
總現值:
5.2 萬
拍後增值:
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美濃區 美濃段二小段 5839-1地號,面積 7 m2,持分 1/2,0.7 萬
2.
高雄市 美濃區 美濃段二小段 5849地號,面積 33 m2,持分 1/2,3.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0,總底價 6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2年11月21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 稱,5839-1地號土地其上有雜草,未臨路,5849地號土地為道路;惟實際使用 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 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 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 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 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 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 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 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美濃區 美濃段二小段 5839-1地號
7 m2 × (1/2) × 2,600 元 - 0.7 萬元
= 0.2萬元
2.
高雄市 美濃區 美濃段二小段 5849地號
33 m2 × (1/2) × 2,600 元 - 3.2 萬元
= 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1拍 不點交
12.7 坪 / 20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60.5 坪 / 186.4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6.6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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