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112年11月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敲門無人回應,使用情形不明。經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警員查訪本件拍賣建物職務報告記載:鄰居表示該建物為出租套 房,不清楚由何人居住,進出該棟人員應為承租房客。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 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2.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 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 理;且本件建物有無欠繳或應補納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相關單位洽 商解決。
3.
據竹東鎮志學段936地號土地謄本中土地標示部之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 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等語,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此筆土地使用限制。
5.
建物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不明(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情事) ,請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確認後,慎重考慮投標應買, 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交易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 即時審酌。另拍賣標的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 無擔保請求權,有無影響交易情事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六、據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土地為第一種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