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2橋金職卯544

高雄市大樹區姑山段87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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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5 ~ 2024/07/1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0
保證金:
96
總坪數:
347.1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347.1 坪
總現值:
211.7 萬
拍後增值:
-26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871地號,面積 4,204.2 m2,持分 4/108,192 萬
2.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858地號,面積 5,950.2 m2,持分 2/12,28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750萬,保證金 150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600萬,保證金 120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480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2年10月16日查封時,債權人之代理人會同地政人員導往現場,債務人未到場。地政人員指界稱,858地號有果樹,871地號有建物群。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均為共有,僅就債務人持分執行。據民國112年9月15日鑑價報告所載,標的目前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數棟、空地、巷道、果樹(荔枝)等農作物,使用關係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佰捌拾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858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6.
本件拍賣標的物871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及858地號土地上有農作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農作物占有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農作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農作物及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871地號
4,204.2 m2 × (4/108) × 6,591 元 - 192 萬元
= -89.4萬元
2.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858地號
5,950.2 m2 × (2/12) × 1,100 元 - 288 萬元
= -17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5
2拍 不點交
3,477.7 坪 / 1,3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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