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0才41319

高雄市大樹區姑山段47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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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92
保證金:
278.4
總坪數:
3,477.7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3,477.7 坪
總現值:
1,264.6 萬
拍後增值:
-12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471地號,面積 75,133.4 m2,持分 746180/4876515,1,392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2/1/12,總底價 1,740萬,保證金 348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2/2/9,總底價 1,392萬,保證金 278.4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0年10月12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數棟建物(門牌號碼為 大坑路3號等)座落其上,另部分種有荔枝等果樹、部分作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及果樹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 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 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 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 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 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 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 應自行負責。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姑山段 471地號
75,133.4 m2 × (746180/4876515) × 1,100 元 - 1,392 萬元
= -12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1拍 不點交
140.8 坪 / 145 萬
2024/5/15
1拍 不點交
9.8 坪 / 35 萬
2024/5/15
特拍 不點交
17.9 坪 / 20.5 萬
2024/5/15
特拍 不點交
12.4 坪 / 3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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